
歐代 / 英代注冊

美國商標注冊

英國VAT注冊+申報

德國VAT注冊+申報

德國電池法注冊+申報

德國包裝法注冊+申報

西班牙包裝法注冊+申報

法國包裝法注冊+申報
含有電池的玩具在法國銷售時,需要注冊的EPR類別取決于電池和電子電氣部件是否可拆卸。具體規(guī)則如下:
1. 電池部分不可拆卸(一體式設(shè)計)
只需注冊:WEEE(電子電氣設(shè)備法)
無需注冊: 法國玩具法、電池法
說明:如果電池是焊接或密封在玩具內(nèi)部,消費者無法自行更換,則該產(chǎn)品被視為“電子電氣設(shè)備”,僅需遵守WEEE法規(guī)。
2. 電池部分可拆卸(可更換設(shè)計)
必須同時注冊:
WEEE(電子電氣設(shè)備法)
玩具法(REP des Jouets)
說明:由于玩具本身是獨立產(chǎn)品且包含可更換的電子部件,因此需要同時滿足兩個類別的生產(chǎn)者責任延伸義務(wù)。
3. 電池部分可拆卸,且包含電池
必須同時注冊三項EPR:
WEEE(電子電氣設(shè)備法)
電池法(REP des Piles)
玩具法(REP des Jouets)
說明:這是最復(fù)雜的情況。因為產(chǎn)品既是玩具,又包含可更換的電子部件(需WEEE),同時還包含電池(無論是否可拆卸,只要存在),就必須完成所有三個類目的注冊與合規(guī)。
總結(jié)
產(chǎn)品情況 需要注冊的EPR類別
含不可拆卸電池的電動玩具、WEEE
含可拆卸電池的電動玩具、WEEE + 玩具法
含可拆卸電池的電動玩具(帶電池銷售)、WEEE + 電池法 + 玩具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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